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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簡介
主要職責分局領導
內設機構 工作紀律
服務指南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是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于2001年10月10日成立﹐當時為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2004年2月16日﹐更名為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
內設一室三科﹐即辦公室、稽查科、藥品監管科、食品監察科。下屬機構有松江區食品藥品監督所。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以及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轄區內綜合監督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及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轄區內食品流通環節和消費環節(包括餐飲業、食堂等)﹐以及保健品(包括化妝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監督管理﹔
4、負責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含零售連鎖門店)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
5、負責轄區內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審批﹐核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6、負責對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監管﹔
7、負責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抽檢﹔組織、協調開展轄區內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及其它違法行為﹔
8、負責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實施﹔
9、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分局領導

沈亞弟 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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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巧林 副局長 |
王琳 副局長 |
三、內設機構及負責人
辦公室
負責人﹕湯金發
電話﹕021-57819689
稽查科
負責人﹕宋海金
電話﹕021-57819692
藥品監管科
負責人﹕沈芬
電話﹕021-57819695
食品監察科
負責人﹕徐宏兵
電話﹕021-57727282
四、工作紀律
認真履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宣布的四項公開承諾﹕
一、認真實行政務公開。遵守辦事時限規定﹐符合條件、手續完備的﹐當場辦理﹔手續不完備的﹐實行一次告知、兩次辦結。
二、窗口受理文明禮貌﹐熱情接待。准確解答﹐用語規范﹐屬于管轄范圍的﹐按規定認真受理﹐不屬于管轄范圍的﹐做好耐心解釋。
三、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一般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特殊案件經本局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長﹐並將延長理由告知行政相對人。
四、嚴格執行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不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不在經濟實體中兼職或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為配偶、子女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違者按規定嚴肅處理。
嚴格執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八條紀律﹕
(1)不准接受行政相對人的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2)不准接受行政相對人的宴請和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3)不准利用工作關系購買低于規定價格的產(商)品或以其他名義無償佔用企業的產(商)品﹔
(4)不准利用職權以講課、咨詢等名義有償服務﹔
(5)不准向行政相對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6)不准擅自參加行政相對人的各種慶典活動﹔
(7)不准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刁難、打擊報復或包庇、縱容違法行為﹔
(8)不准泄露監管工作機密和行政相對人的技術、商業秘密。
五、服務指南
(一)辦理事項
1、上海市藥品零售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申請﹔
2、上海市藥品零售企業(非連鎖)GSP認證申請﹔
3、上海市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開辦、許可和變更申請﹔
4、上海市醫療機構“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鑒卡”申請﹔
5、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
6、上海市食品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核。
注﹕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辦理在松江區食品藥品監督所。
(二)辦事須知
詳見﹕首頁-政務公開-行政許可
(三)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中山中路38號。
郵編﹕201600
業務咨詢電話﹕57819670
藥品舉報電話﹕57819748
食品舉報電話﹕57727282
政風舉報電話﹕57819726
Email﹕songjiangbgs@smda.gov.cn
(四)交通
(五)電子地圖
松江區食品藥品監督所簡介
主要職責機構領導
內設機構 工作紀律 服務指南
松江區食品藥品監督所成立于2005年1月1日﹐為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松江分局直屬機構。
一、主要職責
1、承擔轄區內食品流通環節和消費環節(包括餐飲業、食堂等)以及保健食品(包括化妝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事務的執行﹔
2、負責相關行業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預防性審核﹔
3、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等相關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
4、負責食品流通和消費環節、化妝品的監督抽檢﹐食品污染物監測及快速檢測工作﹔
5、負責調查處理各類舉報、投訴、咨詢工作﹔
6、承擔本區(縣)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領導

吳金良
黨支部書記、所長
三、內設機構及負責人
辦公室
負責人﹕
電話﹕
綜合業務科
負責人﹕
電話﹕
審核發證科
負責人﹕
電話﹕
監督科
負責人﹕
電話﹕
四、工作紀律
認真履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宣布的四項公開承諾﹕
一、認真實行政務公開。遵守辦事時限規定﹐符合條件、手續完備的﹐當場辦理﹔手續不完備的﹐實行一次告知、兩次辦結。
二、窗口受理文明禮貌﹐熱情接待。准確解答﹐用語規范﹐屬于管轄范圍的﹐按規定認真受理﹐不屬于管轄范圍的﹐做好耐心解釋。
三、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一般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特殊案件經本局負責人批准可適當延長﹐並將延長理由告知行政相對人。
四、嚴格執行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不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不在經濟實體中兼職或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為配偶、子女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違者按規定嚴肅處理。
嚴格執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八條紀律﹕
(1)不准接受行政相對人的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2)不准接受行政相對人的宴請和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3)不准利用工作關系購買低于規定價格的產(商)品或以其他名義無償佔用企業的產(商)品﹔
(4)不准利用職權以講課、咨詢等名義有償服務﹔
(5)不准向行政相對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
(6)不准擅自參加行政相對人的各種慶典活動﹔
(7)不准對行政相對人進行刁難、打擊報復或包庇、縱容違法行為﹔
(8)不准泄露監管工作機密和行政相對人的技術、商業秘密。
五、服務指南
(一)辦理事項
1、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受理、審核、變更、發放﹔
2、食品相關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核。
(二)辦事須知
詳見﹕首頁-政務公開-行政許可
(三)聯系方式
地址﹕松江區人民北路175號8樓
郵編﹕201600
業務咨詢電話﹕57814740
舉報電話﹕ 57814740、57814341
政風舉報電話﹕57719089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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