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市委、市纪委通过抓督导、抓交流、抓测评,三措并举,扎实推进《实施纲要》贯彻落实。 抓督导,用扎实的作风保障《实施纲要》深入落实。今年以来,他们把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统一进行部署,把工作任务分解为7大类82项,布置到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进度、明确目标要求、明确主要责任人。在此基础上,他们深入各单位逐项督促指导抓好落实。天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邢元敏先后到武清区、宝坻区、汉沽区、静海县、宁河县等10多个单位,就《实施纲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也深入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推动。 抓交流,用典型的经验推动《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天津市各单位联系实际,探索创新,总结了不少贯彻落实的好经验,市纪委、市监察局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今年以来,先后召开10次会议研讨交流贯彻《实施纲要》的做法。与此同时,他们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了“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研讨,形成研讨文章百余篇。市纪委在全市深入研讨的基础上,对研讨文章进行了评比交流,促进了《实施纲要》落实。 抓测评,用科学方法评价工作效果。天津市河北区委结合工作实际,反复研究论证,确定了组织保障、教育、制度、监督、查处等5项内容17条检查标准,制定了对贯彻《实施纲要》实行分工负责制考核和分级负责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成立了考评小组。按照考评办法进行年初分解、中期督察、年终考评。考评结果按照得分排名,在全区进行通报,并作为岗位责任考核、督促整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市纪委及时总结该区的经验,并在全市进行推广。该市成立了由市纪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测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测评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和推动。在此基础上,向社会各界发放落实《实施纲要》情况测评问卷1800多份,收集相关工作信息,为完善测评体系提供了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