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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应部分企业的需求,我局将再次举办为期两天的体外诊断试剂专题培训,为帮助诊断试剂生产企业有效地理解“国食药监械[2007]239号--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试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精神,为使企业对“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实施工作能顺利进行,从实际生产情况对条款进行讲解和解答。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生产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者代表、企业质量负责人等;
2、培训时间:2008年7月30日-31日(共两天);
3、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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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
内
容 |
主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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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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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9:00 |
报到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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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体外诊断试剂的政策、法规解释 |
岳 伟
医疗器械安监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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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45 |
午
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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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6:00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的解释与要求 |
刘 歆
医械技术审评中心体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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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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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的解释与要求 |
刘 歆
医械技术审评中心体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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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45 |
午
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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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常见问题 |
刘 凡
医疗器械安监处副调 |
4、培训地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8楼会议室(河南南路288号大镜路口)
交通:
地铁二号线转66、929路,11、42、926、930、980路、隧道9线。
5、报名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在Excel表格上填好回执表内容(格式见下表),并于7月20日之前
用E-mail形式发至培训中心进行正式报名。
E-mail地址:shiming@smda.gov.cn
6、联系人:史明、董正龙
电话:63867842
手机:13621929168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安监处
二ΟΟ八年七月九日
回执表: 文件名:《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管体系专项培训》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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