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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招聘公告
20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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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医疗器械有源检测人员及财务人员一名,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本市户籍。

  二、招聘人员:

  (一)、医疗器械有源检测2~3名(需生物医学工程、测控专业及电气工程专业的社会人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医疗检测工作,电气产品的设计及产品工艺等经验者优先;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医疗器械检测工作经历;

  4、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财务人员1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熟悉国家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

  2、具有8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财务主管经验,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计划和执行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3、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大中型企业中担任财务部门主管者优先。

  (三)、期刊、校对、排版人员1名

  1、出版印刷或相关学科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熟悉期刊、出版、发行相关工作。

  2、具有应用清华同方或类似排版软件及其他相关绘图软件者能力的优先。

  3、具有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和出版行业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应聘者请于8月31日前将本人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本市户籍证明、简历、个人专长、一寸免冠照片、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材料寄往上海市民和路154号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人事科收。邮编:200070。联系电话:021-56635850

  注:个人资料概不退回。

  四、考试范围与时间:

  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符合条件者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五、录用方式: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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