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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食药监法〔2010〕042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二0一0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府外办综[2010]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实际情况,酌情推选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申报。
需要申报的单位请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局国际合作处(联系人:卓阳,电话:63356133,传真:63268970)。执行中有关问题与意见,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二0一0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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