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流通〔2009〕394号
上海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志刚,企业负责人变更为石涛。
鉴于你公司重大人事变更,请收到批复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来我局接受“约谈”,签定承诺书后再予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