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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定点不得屠宰生猪 温家宝签令公布管理条例
2008-06-13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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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52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条例指出,违反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生产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将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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