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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集团内生产企业进行药品品种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200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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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注〔2006 2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局于2002118发布了《关于集团内生产企业进行药品品种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214号)。鉴于目前药品生产集中改造工作已经结束,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确保药品质量,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国药监注〔200214号文,停止受理集团内生产企业进行药品品种调整的申请。对此前已受理的上述申请,仍按照国药监注〔200214号文的要求继续办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