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工作文件
关于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等2枚印章的通知
2005-11-17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食药监办[2005]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我局决定于2005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附件骑缝章”。

  凡涉及保健食品批准的各种证明文件,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变更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变更批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批准证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保健食品再注册凭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未获批准通知书》均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附件》、《技术转让产品批准证书附件》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附件骑缝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式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