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注射剂的通知
2008-11-10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国食药监电[200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云南省红河州发生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现名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刺五加注射液严重不良事件后,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暂停销售使用该企业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并开展相关调查和产品检验工作。为确保药品使用安全,该企业自10月17日起主动召回其所有规格和批号的注射剂产品。

请立即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注射剂产品(产品目录见附件),配合做好药品召回工作。

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企业召回情况,并密切关注其注射剂药品不良反应,有情况立即报告,妥善处置。

 

附件: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剂产品目录(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