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新颁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即将于2007年5月1日实施,新办法、新标准对药品广告的审批,违规广告的处罚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为了帮助药品广告申请单位和代办单位更好地理解新办法、新标准,使申请和发布的药品广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培训中心拟于2007年4月下旬半天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对象
药品广告申请单位、药品广告代办单位、药品广告发布者、药品广告经营者、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二、培训内容:
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进行培训
三、报名要求:
请按Excel表格填写报名回执,并于2007年4月15日前用E-mail形式发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人员信箱并传真。
E-mail:dongzhenglong@smda.gov.cn
文件名主题为《药品广告审查法规培训班》
传真:63861850
四、培训班联络人:史明、董正龙 电话: 53061100*869、866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二00七年四月二日
E-mail文件名主题为《药品广告审查法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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