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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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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浦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食品检验人员,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食品检验2名(需食品检验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各一名);

二、资格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4、应届毕业生需大学英语四级,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食品检验实践经验者优先;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71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食品实际检验工作经历;

5、具有本市户籍。

三、报名办法:

应聘者请于68日前将本人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本市户籍证明、简历、个人专长、一寸免冠照片、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材料寄往上海市青浦区华科路550  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  沈根弟收。邮编:201700。联系电话:021-69733200 

注:个人资料概不退回。  

四、考试范围与时间:

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符合条件者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实务操作)。笔试范围:国标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一)(二)和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方法凡例及相关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时间:622左右(上午笔试,下午操作),具体另行通知。

五、录用方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人员均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为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特此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