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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档案局:
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件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8号令)和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试点工作的函》(沪档发[2007]17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情况说明,在反复征求局内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送审表)》,现报上,请审阅。
附件:
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文书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送审表)
2、上海市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申报表
3、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申报表审核工作专家登记表
4、机关历史沿革、“三定”方案及全宗基本情况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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