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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规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工作,方便市民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保障行政审批工作能够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效实施,我局已经开通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我局政务网首页(www.shfda.gov.cn)的“网上办事栏目”中已经开设“行政审批平台”专栏,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有关行政申请事项,目前已经逐步开通网上申请,具体见行政审批栏目中可办理申请事项的提示标记。
二、网上行政审批开通以后,原来行政审批的申请方式仍然可以使用。新老二种申请方式的平行过渡期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延续至2008年底。从2009年起,将全面实现网上受理。
三、通过网上申请取得申请资料号码(条形码)的,在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提交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并书面资料送达受理台后,申请事项开始进入正式受理程序。我们要求各企业积极使用电子申请方式,这将有利于企业直接在网上获得审批过程的相关信息。
四、已在我局办理各类审批事项的企业,登录我局行政许可申请平台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将由我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起发放。
申请新开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操作获得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相关操作指南,可以在行政审批栏的网页下载。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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