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推进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全系统监管工作信息的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本市监管工作的发展变化,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的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请点击: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node3/node253/node254/node783/node784/userobject1ai179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