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2007]231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www.sfda.gov.cn,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可以向本局或国家局反映。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