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物制药企业: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查生物制药企业及其研发人员有关情况的通知》(食药监办函[2008]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并于9月5日前将书面调查表及电子表(详见www.sfda.gov.cn网站)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