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增加“生化药品”经营项目。
你公司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筹建,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筹建工作完成经验收合格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后方可从事“生化药品”的经营项目。
此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