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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根据《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局开展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告现场检查的结果”。现将2008年第一季度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共现场检查企业407家。日常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的341家,占检查总数的83.7 %;结论为不合格的41家,占检查总数的10
%;去向不明企业12家,占检查总数的3.1 %。检查中同时发现,有13家企业处于非正常营业状态(详见附件)。
去向不明企业应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主动到经营所在地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及去向不明企业的企业,各区(县)分局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执法并督促整改。
附件:2008年一季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检查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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