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卫生部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认定了14家单位为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检验机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卫通[2008]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熟悉掌握并遵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