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督办;
2、负责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简报、专报和药品监督研究的编发;
3、负责收发文印、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
4、负责会议组织、新闻发布、通讯报道工作;
5、负责信访、建议及提案工作;
6、负责政务公开及调查研究工作的安排;
7、负责接待、联络工作;
8、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
9、负责信息网络工作,指导局属信息机构工作,负责药品监管的统计工作;
10、负责局及直属单位项目的立项、申报、验收等管理工作;
11、接受市科委的委托,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科技进步奖的评审;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