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和产品抽验计划;
2、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抽验工作,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抽验公报;
3、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归口管理本市药品稽查机构的业务工作;
5、实施对本市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认定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