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奖惩、任免、招聘、调配和管理,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2、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劳动工资、福利、保险的管理;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局专家库的建立及归口管理工作;
5、负责干部出国政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人事信息和统计工作;
7、指导局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8、参与市执业药师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资格认定、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组织局机关公务员、药品监管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定培训;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