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资格认定,核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实施证后监管;
2、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3、负责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参与实施医疗器械安全认证制度和医疗器械产品许可证制度;
4、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性的监查工作;
5、指导医疗器械质量体系审评机构的业务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