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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市药品检验所张江技术服务窗口”的批复
200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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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食药监药注〔2004768

上海市药品检验所:

你所《关于设立“上海市药品检验所张江技术服务窗口”的请示》(沪药检组人发[2004]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在浦东药品检验所内设立“上海市药品检验所张江技术服务窗口”,承接注册在浦东的药品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委托检验,并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

此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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